昨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近期各地群众对广州市“限外令”提出的合理诉求,再度重申:广州市“限外令”将充分听取民意,并不断优化完善,“尽可能充分兼顾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各市群众的诉求。”市交领办还透露,目前的限外方案,系征求了广东20个地市的意见,在选用小范围限行的建议基础上局部调整得来。
去年下半年小车增长减六成
交领办再度列举“限外”必要性:2012年6月底,全市中小客车已达169.4万辆,5年内年均增长率高达19.6%,而受土地、资金的制约,城市道路年均增长率不足2%。面对机动车快速增长、中心城区交通运行已接近大面积拥堵临界点的严峻形势,为缓解广州作为珠三角和华南地区门户交通枢纽近年来日益凸显的交通拥堵问题,赢取时间和空间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同时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去年7月广州试行了中小客车总量调控。实施总量调控后,广州中小客车总量的增长速度得到了很好的控制。201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客车增长量较同期增长幅度减少了61.7%。
根据北京、上海等已实施机动车调控的城市经验,作为确保机动车调控效果必备的配套措施,都无一例外实施了对非本市籍车辆的限行措施,以有效控制调控以后出现的本市居民“外地上牌、本地使用”等规避调控的行为。
“限外”非排外群众可错峰
交领办介绍,为最大限度减少因区域错峰限行对社会带来的影响,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案没有全区域全天候的限行,经过反复多次研究后,提出拟以工作日分时段的方式对非本市籍载客汽车采取指定“区域路段”相结合的错峰限行模式。
草案提出的区域错峰限行范围面积约32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广州市域面积7434平方公里)仅4.3%,指定限行路段(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黄埔大道、工业大道、增槎路等)里程约74公里,仅占市政道路的1%,从而实现对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交通的错锋调节。有需求进出广州的群众,可选择错峰出行。
有关部门两度上门佛山听意见
据介绍,在制定限行措施之初,广州曾于去年提出了2套限行方案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后,省政府有关部门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20个地市的意见并于2012年9月反馈广州。广州在各地市建议选用的小范围限行方案二基础上进行了局部调整,并补充有关配套措施,形成了4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同时省交通厅还专门组织20个地市交通部门召开座谈会,再次听取了各地市的意见。对20个地市提出的意见,市交领办都专门进行了研究。另外,市交领办还两次上门到佛山听取意见,对方案如何完善进行有效沟通。市政府也组织了地理位置上临近广州的珠三角的各个地市以及清远市的征求意见,对珠三角各地市提出的意见也基本上予以采纳吸收。
方案仍将不断优化完善
广州与各地市一衣带水,血脉相连。广州在深入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也与国内外中心城市一样,遇到了车辆猛增、交通供需矛盾扩大、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日益凸显的交通拥堵问题引发的出行时间延误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生态环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更是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广州以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本地车限购和外地车区域错峰限行措施相互配套,是广州围绕系统治堵的重要“组合拳”,要达到预期治理效果,既需要广州自身的努力,又离不开各兄弟城市的积极协作。
广州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在接下来听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环节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广州还将不断优化完善有关措施,尽可能充分兼顾全省各地特别是珠三角各市群众的诉求。同时,广州市也将充分利用限购和限行赢取的时间和空间,进一步加大配套交通服务的投入,组织实施交通改善的一揽子措施,让广州更好地服务与支撑珠三角乃至全省的社会经济科学和可持续发展。